监理制度,即将迎来根本性变革!
2025年11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共收到28条建议,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18条,主管部门表示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下一步研究。
如果该方案最终得以正式实施,现行的监理委托与支付方式将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虽然还挂着“征求意见稿”的牌子,但其核心思路已经非常清晰,直指两大根本问题:谁来找监理?谁来付钱?过去,答案是唯一的:建设单位。
现在,广州的《改革试点方案》给出了一个颠覆性的答案:监理可以不再由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费由保险资金支付。
监理的传统委托与支付模式改变
根据方案设计,改革将按项目是否必须招标,采取两种略有区别的路径: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仍需通过公开招标程序,自主选定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此后,建设单位需与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签订IDI及安责险合同。方案的关键安排在于,中标承保的保险公司将委托同一家监理单位,额外赋予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身份,由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质量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服务职责。
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流程更为直接。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监理服务将直接作为保险服务的一部分。随后,由保险公司依据市场化原则,自行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并委托其同时承担项目的法定监理工作与保险风险管理服务。
无论哪种路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监理单位提供服务的报酬,即监理费及第三方服务费,其支付主体和资金来源将发生转移。方案明确,相关费用将主要通过保险机制进行支付,而不再由建设单位直接向监理单位支付。这是本次改革在财务关系上最显著的区别。
需要明确的是,监理单位的传统法律责任并未被免除。在试点项目中,监理单位依然必须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职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在此基础上,监理单位新增了一项核心角色:即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作为独立的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和“事故预防服务机构。这意味着监理单位需要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目标开展专项工作,如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提出防控建议并跟踪整改。
此外,监理的服务周期也得到实质性延长。其职责不仅覆盖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还要求延伸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的长期质量保障期(与IDI保险责任期匹配,可长达十年),实现了从建设期到使用期的责任延伸。
传统监理模式的原有缺陷
我国自1988年试点、1998年通过《建筑法》确立的工程监理制度,初衷是在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监督力量。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其制度设计的内在矛盾日益凸显。
根本问题在于委托关系。在传统模式下,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招标选定并支付报酬,两者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这使得监理人员陷入了一个尴尬的一仆二主困境。他们既要代表建设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又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社会赋予的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责任。
这种角色冲突导致了多重弊端。
首先就是独立性缺失。作为被雇佣方,监理在关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问题上,难以完全独立于建设单位的意志。当建设单位的赶工需求、成本考量与规范要求发生冲突时,监理的监督力度往往受到制约。
其二是权责不对等。一方面,社会期待监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的职责;另一方面,部分建设单位仅将其视作满足程序要求的签字工具或施工单位的免费质检员。更重要的是,监理对工程款支付缺乏有效制约手段,使其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权威被削弱。
其三为市场恶性循环。由建设单位主导的招标采购,极易催生“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监理单位为获取合同,往往不得不接受远低于合理成本的报价,继而只能通过减少人员投入、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生存,进一步损害了行业形象和专业价值。
这些弊端共同作用,导致监理行业长期面临公信力不足、作用弱化、人才流失的挑战。正因如此,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探索监理制度改革的声音与实践不断涌现。例如,青岛、成都等地已明确将探索改革监理委托方式、规范监理取费作为工作方向;济南、莒县等地则开始试点建立监理费专用账户制度,将费用支付与主管部门的履约考核挂钩,以阻断建设单位的直接干预。
改革到底改什么?
针对传统制度的原有弊端,《改革试点方案》体现出了明确的问题导向和政策意图。
首先,增强监理独立性。
以前是谁给监理发工资?是建设单位。这就好比,你的工资和奖金全掌握在你要监督的那个人手里,说话、做事难免要看点脸色。现在改革想把主要服务费改成由保险资金来出,目的是从根上减少监理对建设单位的吃饭依赖。钱不从甲方直接拿了,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下发停工令、坚持整改意见时,底气应该能更足一些,为的是能把监督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引入新的制衡力量。以前基本上就是建设单位雇监理来盯着。现在保险公司花钱请监理或委托监理做风险管理,相当于给项目又请了一个特别较真的监督员。保险公司怕什么?怕出事赔钱。所以它会死死盯着工程风险,要求监理查得更细、管得更严。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都希望把工程搞好、别出事,两边的劲儿可以往一处使,监督的力度自然就加大了。
再次,提高监理人员自我价值感。传统的监理主要忙活在施工阶段,楼一交,活儿基本就完了。但现在房子质量问题常常是住进去几年后才暴露。这次改革把监理服务和长期的保险(比如保十年的质量险)绑在了一起,明确要求监理在楼盖好之后还要负责跟踪质量。这意味着监理的工作得向前延伸到图纸审核,向后延伸到住户入住后的质量回访和评估,变成对房子从生到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负责。
最后,打破监理市场恶行循环。行业里“低价中标”搞惯了,有些项目监理费低得根本没法保证投入足够的好人手,服务质量肯定受影响。现在改革后,尤其在非必须招标的项目里,是由保险公司来挑监理。保险公司最看重的是你能不能帮它有效控制风险、别让它赔钱,价格就不是它唯一看的东西了。它会更看重监理公司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和过往信誉。这样一来,大家竞争的重点,就能从“谁更便宜”慢慢转向“谁更有本事、更靠谱”。
结语
202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广州调研工程监理改革发展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研组在2024年底调研广州时曾指出,监理行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变革时期”,改革“重要且迫切”。广州的试点,正是对这一判断的积极响应。它不仅仅是一项地方性行业政策调整,更是对中国工程监理制度未来走向的一次重要探索。
它的成败,将为全国监理行业乃至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提供至关重要的广州经验。对于每一位工程从业者而言,一个更加尊重专业、权责清晰、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值得期待。
附改革试点方案原文:





